各实验室管理单位:
根据上级管理部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暑期开展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结果,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准备工作,现对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整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改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发现问题
依据附件1《暑期安全生产督查发现问题清单》,逐项进行问题整改,并在清单中记录整改完成情况。
二、依据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针对自查过程发现安全隐患能够立行立改的,抓紧时间在开学前完成整改;对于整改周期较长、需相关部门协调推进、面临整改困难的安全隐患,请填写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情况汇总表》。
三、为规范化、制度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中的必备内容制定了实验室安全管理参考模板(附件4),各单位可督促各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自行打印,装订成册,并及时认真填写。
四、工作要求
1.附件1《暑期安全生产督查发现问题清单》与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情况汇总表》完成后,请于2023年7月15日15:00前将电子文档公文流转至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 姚勇 收。
2.依据附件4《实验室安全管理常用模板(台账、安全信息牌)》,修订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工作台账。
3.按上级文件时间要求,学校将于2023年8月15日上报相关安全生产领域自查情况,教育部将于2023年8月下旬抽检各省高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准备。
附件1《暑期安全生产督查发现问题清单》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4《实验室安全管理常用模板(台账、安全信息牌)》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
202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