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校各种货物、服务、工程(除基建工程外)的招标、采购;
全校各类合同的宏观管理工作。
制定并监督执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实施办法;
负责国有资产的清查、登记、使用监督和报表编制工作;
开展国有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和报废工作;
负责仪器设备、大宗物品、设备维护管理工作。
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落实;
负责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
负责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负责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以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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